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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住房租赁公共平台今起试运行 将建信用评价体系

新民晚报讯(记者 杨玉红)租客不用四处奔波,上网搜索房源,通过平台签订住房租赁合同,足不出户便能办理租房手续。今天上午,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(www.shzfzl.gov.cn)启动试运行,将逐步建立住房租赁信用评价体系。

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“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”的定位,落实上海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,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总体要求,2017年以来,上海不断加大租赁住房建设供应力度。为加快培育发展规模化、机构化、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,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,为市场参与各方提供便捷化服务,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,市住建委、市房管局稳步推进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。

今天上午十点,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启动试运行。平台网页首页显示:今日房源44725套,其中,内环内房源有12826套,内外环间房源有17389套,外环外房源有14510套。用户可以根据小区名称或地址搜索租赁房源,点击具体房源,不仅可以获悉租金、户型、面积等详细信息,还能看到多张房源内外的图片。目前,该平台已实现房源发布、实名认证、合同网签等基本功能,提供租金查询、金融服务、法律问答等便民服务。

据悉,试运行期间,该平台将把好准入关,综合运用人脸识别和手机绑定等身份验证手段,对出租人、承租人等各类人员身份进行实名验证;将把好房源关,确保“发布房源真实、发布人身份真实、发布行为真实”;将把好网签关,将以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,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,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便捷的网签服务。

对于规模大、信誉好、具备信息化等条件的经营主体,通过数据接口方式,批量对接房源信息,符合租赁平台房源信息发布规则的,即时对外发布;经备案认证的其他经营主体通过房源核验后,可在租赁平台上申请发布房源信息;个人自行挂牌的,经平台注册及实名认证,并核验房源信息后申请发布;此外,个人还可携带身份明及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,前往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开设的服务窗口,申请核验后,代为挂牌发布房源信息。

租赁双方达成或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达成住房租赁交易后,在租赁平台上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,为租赁当事人提供签订租赁合同的网上操作服务。出租人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住房的,可前往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,由专业窗口提供租赁合同网签服务。

该平台功能逐步完善后,网签租赁合同信息将逐步与办理居住证、申请居住证积分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等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数据共享,减少市民重复提交办事材料,提高行政办事效率,真正做到“数据多跑路、市民少跑腿”。

据悉,该平台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为保证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顺利运行,市住建委、市房管局联合印发了《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》;同步成立了市、区两级住房租赁服务中心,市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将通过“962269”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,提供政策咨询;各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设立专业服务窗口,为市民办理租赁合同网签提供线下服务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对违反《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》规定的,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进行整改,整改期间暂停其网签功能,记入信用档案,并可将其违规信息报送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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